乘风破浪新时代 创新引领新生活
青岛大学经济学院院长、教授 刘喜华
来源:青岛日报时间:2018-06-04 10:50
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,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,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,为中华民族谋复兴。正是基于这种不忘初心和使命担当,市委提出了突出创新引领、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,这是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具体实践,同样也是实现人类经济活动终极目标——拥有幸福而有意义的生活。
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曾提出著名的幸福公式:幸福=效用/欲望,鼓励人们积极地去创造价值,改善生活,提升幸福指数。可以说,经济的增长是幸福感的重要来源之一。十八大以来,青岛人民生活显著改善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7861元提高到47176元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934元提高到19364元,青岛在中国宜居城市、最具幸福感城市排名中多次名列第一,这得益于青岛市坚实的经济基础,得益于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得益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。
时至今日,创新已成为经济发展的“主引擎”。经济学家最初对于创新的解读,是企业以新的方式重新组合现有生产要素,通过“创造性破坏”推进经济发展,具体包括产品创新、工艺创新、市场创新、供应链创新和生产组织创新等五种典型形式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立足发展新要求提出了创新发展理念,丰富和发展了创新的内涵,将科学技术领域和经济学范畴的创新,扩展到以科技创新为核心,包含理论创新、制度创新、文化创新等在内的全面创新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,青岛坚持创新引领的发展理念,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。离开创新谈发展就成了纸上谈兵,只有坚持创新引领理念,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实现老百姓幼有所育、学有优教、劳有应得、病有良医、老有颐养、住有宜居、贫有力助的梦想。
走进新时代,国内外形势更加复杂多变,面对经济新常态带来的机遇与挑战,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创新这个“牛鼻子”,开启新旧动能转换和内涵式发展的主引擎,找准坐标,放眼世界、面向未来,率先走在前列。
尊重企业创新主体地位。从政治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以来,企业便一直被认为是创新的主体。从专利授权情况来看,2017年国内专利授权中企业授权数量113.6万件,占授权总量的66%,远远高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。因此,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必须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,坚持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。首先,破除体制机制障碍,缓释企业创新风险压力,让企业想创新、敢创新。以国有企业为例,任何科技研发不可能100%成功,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目标条件下,国有企业创新动力会大打折扣。因此,国有企业绩效考核、负责人任期和科技研发要有机结合起来,才能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动力。其次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发挥市场对企业技术创新导向作用,促进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、创新投入、创新活动和创新收益的主体。
“筑巢引凤”,打牢创新根基。创新驱动实质上就是人才驱动。近年来,青岛市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,积极引进“高精尖缺”人才,推动青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。但面对全国最新一轮的“抢人大战”,如何才能占据主动? 最重要的就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,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中心建设。相对于一般的优惠政策,高端人才或团队更加看重平台高度、创新环境和未来发展空间。因此,创新中心建设要高标准、高定位,真正将青岛打造成创新、创业的热土,才能实现“栽下梧桐树,引得凤凰来”。
加大研发投入,激活创新原动力。研发投入是创新驱动的物质基础和重要前提,研究表明,R&D经费投入与经济增长显著正相关,科研投入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。2017年,我国研发经费投入1.75万亿元,居世界第二位,研发经费投入强度2.1%,仅次于美国。创新研发投入仍然要继续加大力度,按照“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、社会参与”模式,充分利用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,用活各类产业引导基金,加大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、市场化的支持力度,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,全方位提升创新能力。